关于学习宣传贯彻
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的通知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2024年2月8日,中共中央发布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,吉林省巡视办下发《学习宣传贯彻<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>的通知》,学校按照要求,现将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1.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,把学习宣传《条例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认真研究、统筹安排、周密部署。加强培训辅导,把《条例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,切实抓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贯彻。
2.组织、宣传、统战、纪检、财务、审计等相关部门要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纳入部门会议重要议题,进一步明晰自身职责,严格落实《条例》的新部署新要求。
3.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适当方式对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检查,并将其作为校内巡察监督重点工作。
4.各基层党组织请于11月14日前将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情况报告(主要负责同志签字、盖章)报送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(主楼1624房间),电子版通过OA校内邮箱发送朱博,联系电话:85926203。
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
2024年10月30日